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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鼓楼临床医学院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细则
作者:教学科发布时间:[2025-05-23 ]浏览:553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及要求,秉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现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鼓楼临床医学院2025年全日制博士“申请-考核”工作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同时落实集体决议,科学规范选拔人才。

3.强化资格审核,充分发挥材料申请审核的优势,进行综合评价。

4.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察,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符合学校当年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三、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按照学校当年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根据公布的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名单,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址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

2.资格初审

研究生院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准考。

3.材料评审

材料评审满分100分,包含学术背景20%、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20%、学术成果40%和综合素质20%。

1)导师评审。导师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所有报考其的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全面考查申请者的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并评分(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学科综合考核。

2)专家评审。招生专业所在学科成立评审专家组(每组至少包括3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所有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评审。每份申请材料至少由3位专家(不含报考导师)逐一审核,分别评分(满分100分),取平均分。平均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学科综合考核。

3)导师评审与专家评审成绩均合格者,其材料评审成绩(满分100分)=导师评审成绩×50%+专家评审成绩×50%。根据材料评审结果,按报考同一导师成绩排名1:3比例确定入围学科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各单位网站公布。如有考生放弃,在学科综合考核启动前,可按成绩排名进行顺位替补。

4.学科综合考核

1)招生专业成立学科综合考核专家组,对入围考生进行综合考核。专家组由至少5名正高职称专家组成,原则上应包含招生导师在内的3名博士研究生导师,并配备秘书1名。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须在同一专家组接受考核。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2)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生现场作答。

3)学科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外语能力×20%+专业基础与前沿知识×40%+科研综合能力×40%。

5.录取

1)根据导师的招生名额,按照报考同一导师考生的学科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有考生放弃预录取资格,可按成绩排名顺位替补。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予以淘汰。

2)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录取名单,公示后,将公示无异议的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

四、学院联系电话

蔡老师  王老师  025-6818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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